药品名称】 | 通用名称:桂林西瓜霜 |
【主要成份】 | 西瓜霜、硼砂(煅)、黄柏、黄连、山豆根、射干、浙贝母、青黛、冰片、无患子果(炭)、大黄、黄芩、甘草、薄荷脑。辅料为二氧化硅、甜菊素、枸橼酸 |
【性 状】 | 本品为灰黄绿色的粉末,气香,味咸、甜、微苦而辛凉。 |
【功能主治】 | 清热解毒,消肿止痛。用于风热上攻、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、喉痹、口糜,症见咽喉肿痛、喉核肿大、口舌生疮、牙龈肿痛或出血;急、慢性咽炎,扁桃体炎,口腔炎,口腔溃疡,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(表皮未破)者。 |
【不良反应】 | 尚不明确。 |
【禁 忌】 |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 | 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服;皮肤破溃处禁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服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口腔内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,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。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、饮水。8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,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本品不宜长期应用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【贮 藏】 | 密封,置于阴凉干燥处 |
【包 装】 | 3.5g |
【有 效 期】 | 36个月 |
【批准文号】 | 国药准字Z45021599 |
【生产企业】 |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